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核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奖励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最美公务员”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宁组通〔2021〕95号)等有关规定,拟决定对薛凯等176名同志嘉奖、祁士龙等15名同志记三等功。
现将拟嘉奖、记三等功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至4月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县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彭阳县委组织部,邮编:756500,举报电话:(0954)7014663。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县委组织部。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县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影响嘉奖、记三等功的,将取消被举报人嘉奖、记三等功资格。
中共彭阳县委组织部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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