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201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和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党政干部培养链,决定继续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数量
1、考录范围。考录工作在我市11个县(区、市)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本县(区、市)或本市范围内的其他县(区、市)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无考录任务的县、区(榆次区、和顺县、开发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本市范围内的其他县(区、市)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2、录用数量。根据省委组织部下达的考录名额,全市录用105名乡镇公务员,聘用44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49名(具体情况见招考简章)。
二、报考人员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熟悉基层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具有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导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4、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
1、在职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
(1)必须连续任现职3年以上(即2007年7月1日以前任职),如连续任现职时间不满3年的,则任现职时间与连续任村(社区)“两委委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5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社区)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2008年以前(含2008年)选聘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经组织考核合格的。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在职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
(1)必须连续任现职3年以上(即2007年7月1日以前任职)。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社区)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2008年以前(含2008年)选聘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经组织考核合格的。
(三)不得报考人员:
1、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录工作程序
1、推荐报名。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均设报名点,负责本地符合条件人员的报名工作。报考外县(区、市)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报名工作均在本人工作所在地进行。报名按照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类职位要求,以大学生村干部、农村干部和社区干部三种类别分别进行。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报名时间为6月23日—27日。报名时需持近期红色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任职依据原件及复印件和上一级党委的证明各一份;大学生村干部报名时需提供乡镇党委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和县(区、市)委组织部、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关于本人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信息要真实,有据可查。凡弄虚作假的,考录过程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资格审查。各县(区、市)委组织部、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本地村(社区)干部申报材料的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100元。各县(区、市)于6月28日将报名情况(分职位)上报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汇总。
报考人数与招录职位数比例要达到5:1。不达比例的,相应减少招录职位,由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在晋中日报和晋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减少职位公告。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如考生不愿改报,由考试机构全额退付考生报考费用。
7月6日,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考试。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实行全省统考,笔试时间为2010年7月10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综合知识;
下午15:00—17:30,申论。
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2010年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干部有序流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10〕33号)要求,对报名参加2010年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的部分大学生村干部,实行加分激励政策。①2010年5月31日以前受市委、市政府或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办厅局以上表彰,并经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加5分,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申论成绩+5分)×50%;②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或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经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加3分,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申论成绩+3分)×50%。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加分条件的,只按加分最多的一个条件执行,不累计加分。对考生加分资格的审查,由考生本人提供受表彰、任职或评为优秀的证书、文件等相关资料(原件);县(区、市)委组织部和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委组织部复审;市委组织部负责对考生的资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的,即在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中加分。本次考录专门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其中80%以上的职位用于招录大学生村干部,除上述享受加分激励政策的部分大学生村干部外,其他大学生村干部不再进行加分。
面试工作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以县(区、市)为单位,根据招录职位,以大学生村干部、农村干部和社区干部分类,分别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职位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应试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
4、考核和体检。考核、体检工作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统一负责组织。
考核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各县(区、市)招录职位为单位,按照考核人数与招录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考核内容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要求的标准和项目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核、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人选按照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和录用。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所在乡镇、村(社区)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录用为乡镇公务员的按有关规定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县(区、市)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由市招考领导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经市招考领导组研究,取消录用资格。空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分配和待遇
各县(区、市)委组织部负责录用人员的分配工作。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和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区、市)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和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科(职)员待遇。
考试咨询电话:2636283 监督电话:2636576
考生可登录晋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jz.gov.cn)查询有关考试信息。
未尽事宜由领导组办公室解释。
1、招考简章下载
2、考试大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