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进程,努力提高农村党建科学化水平,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村级组织中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加强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行,巩固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扩大农村基层民主,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我县创优“四县特色”,致力“四大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决策内容和程序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决策内容。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凡涉及国家和政府重大建设项目必须遵循政策法规和建设规划,涉及村级重大建设项目要在农民可承受能力范围之内,进行议事决策。主要涉及六个方面:
1、农村经济发展方面。主要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支柱产业发展规划和落实,林果基地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扶贫项目实施,农业新科技的推广应用等。
2、农村社会发展方面。主要包括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和管理,村庄建设规划和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学校、卫生所、农家书屋等建设和设施配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规民约的制定等。
3、农村文化事业发展方面。主要包括村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广播电视“村村通”项目实施,农村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项目建设等。
4、村级事务管理方面。主要包括村级集体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承包和实施,集体资产购置和处理,农村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申报和集体土地出让,集体林权划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集体资金支出,上级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款物的分配发放,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户的确定和资金发放,支农惠农资金发放,村干部报酬发放等。
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主要包括乡村道路建设、安全饮水工程、农村电网改造、林业生态建设和农田基本水利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
6、农村社会保障方面。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农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农村低保户确定及五保户供养,残困户的救济,移民安置,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办理等。
(二)决策程序。“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分六个环节实施,在决策过程中要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公开准确及时。“四议”程序原则上要求在一周内完成。
1、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的提议,由村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符合中央和省、市、县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的原则,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支部提出的初步意见,组织村“两委”会进行商议。在商议之前,村党支部书记提前将支部提议内容与村委主任通报并充分沟通。同时,提前将提议议题口头或书面发至“两委”班子成员手中,待充分酝酿、调研、思考之后,再组织“两委”班子成员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村委会针对商议意见修改完善支部的初步意见和方案。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提前做好沟通工作;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意见和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村委会要提前召开预备会,认真讨论审议,使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的动因、事项和前景。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对决议通过事项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要有针对性地深入走访,弄清不同意见的原因,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顺利实施。对表决未能通过的事项,要深入剖析,如果决策确实错误则应及时中止;如果思路正确,因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决的事项,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待条件成熟后再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必要时要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召开全体村民会议进行决议。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务公开栏或各村民小组内张榜公告,公告时间5-7天。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三)建立完善配套制度。为了保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康推进,农村基层组织要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
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村党支部每名党员都要按照居住地就近的原则,以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活动形式,从自身条件出发,联系一定数量的农户作为党员联系户;村内所有农户都要有党员联系。党员要对联系户进行党的有关政策宣传,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在了解群众意愿、需求,反映群众意见、建议中发挥作用。
2、村民代表推选制度。根据《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5至15户推选1名村民代表,每村代表人数一般为20至60人。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推选村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必须由村民选举产生,不经村民选举产生的,经调查审核,取消村民代表资格。村民代表任期三年,三年后重新由村民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村民代表可由群众提议罢免并补选。村民代表因各种原因空缺达到或超过1/5时,应由村委会主持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及时补选。
3、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每个村民代表分别联系若干农户,联系户覆盖面要达到100%。村民代表要及时了解和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同时宣传、引导联系户自觉执行各项决议。
4、民主监督制度。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民代表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进行决策实施,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进行监督评议。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负责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核把关,并及时向群众公开。
5、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的,要在村党支部领导下,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凡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决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和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档案管理制度。各行政村必须建立村务决策档案,由专人集中统一管理。对“四议两公开”每个环节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都应详细记录,并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备查,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运用时间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一般情况下每月应运用一次。有重要情况、特殊情况、紧急情况,可以随时增加运用次数。可以一事一议,也可多项内容一次进行。
四、实施步骤
按照坚持程序、规范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从2010年4月开始,先动员部署,后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2010年4月-5月)
主要任务是:各乡(镇)在进行综合分析梳理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村要根据乡(镇)实施方案,在乡(镇)包村干部的具体指导下,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规范工作制度和程序。各乡(镇)党委要对各村制定的计划和细则严格审核把关。重点要依托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乡镇党校等阵地,对各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专题轮训,全面提高他们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认识水平和运用能力;要充分利用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派驻干部进村入户宣讲等形式,深入宣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程序和操作办法,让广大群众和农村党员干部真正认识到“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涵和重大意义,取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真正拥护、支持和配合,调动党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组织实施(2010年6月后)
主要任务是:各乡(镇)党委按照实施方案,帮助各村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村民代表联系户、民主监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选好村民代表,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并对各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具体指导。各村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按季度制定出本村应决策内容和公开事项,并报乡(镇)党委审批备案;要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流程图、有关配套制度等统一制成版面悬挂在议事活动室内;要统一使用“四议两公开”专用记录本,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档案,在实施决策的每一个环节都留存签到册、会议记录、达成的共识等相关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五、组织领导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精心部署,强化责任,健全机制,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建立领导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县委成立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指导组,加强工作领导协调和具体指导。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抓好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纪检部门要抓好“两公开”的落实和党风廉政教育,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宣传部门要认真总结宣传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典型,做好舆论引导;农经部门要健全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加强村级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民政部门要加强村民自治机制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形成职责明确、责权统一、各尽其能、运转协调的工作格局。
各乡(镇)党委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要强化村党组织书记的具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采取召开工作促进会、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形式,认真研究和解决“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要认真研究每个村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这项工作扎实开展、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培训,注重工作实效。各乡(镇)要采取会议宣传、简报宣传、互联网络宣传、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大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党员群众明确认识。要通过以会代训、举办短期专题培训班等方式方法,对指导组、乡镇业务骨干、村干部进行系统培训,统一思想、统一标准、强化措施、规范运行。要通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健全基层组织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基层各类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成员分工负责,民政、涉农站所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观摩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乡镇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全面指导,县委组织部要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了解以及组织观摩评议等方式,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提升水平,力争培育和树立一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先进村。县委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实情况纳入农村基层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选优胜班子、优秀党组织书记、“五个好”村党组织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年终进行全面考核,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有效落实。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