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遥县委
组 织 部 文 件
平组发(200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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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遥县委组织部
二OO九年全县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各乡镇党委,各社区党工委,县直机关工委、平遥中学党委、平遥监狱党委、平遥工矿电机车厂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活力,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在全面分析我县党员队伍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基础上,根据省、市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09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下发给你们,请按计划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全县发展党员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发展数量和结构要求
2009年,全县计划发展党员500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000名(具体计划数附后)。重点做好在生产、工作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新发展党员的结构比例要求高中以上的不少于75%,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不少于70%,妇女党员保持30%左右,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保持在70%以上,同时,要加大在农村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基本消除农村党支部连续三年不发展党员的现象。
三、主要措施
1、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及目标任务。各基层党(工)委要根据本乡镇(社区)、本单位党员队伍的构成及分布情况,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及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顺利开展。各基层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于5月15日前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2、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认真调查研究,拓宽选人视野,强化教育培养,加强跟踪管理,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周围,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本年度内每个农村党支部要新增入党积极分子1-2名,“两新”组织党支部要至少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发展对象名册和档案,制定培养教育计划。要通过乡镇党校、党员活动室、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等阵地抓好对积极分子的集中培训工作,促使其尽快成熟。
3、突出发展重点,不断改善和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乡镇党委要把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不强和村级党组织后继乏人等问题。在农村重点抓好“双强”型青年农民入党工作,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最优秀的青年在党内,最优秀的党员是书记”的思路开展工作,有意识地培养“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优秀青年农民加入党组织,重点做好在优秀非党村委会成员和大学生村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对发展党员工作薄弱的村级党组织,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全面实现每村每年至少发展1名新党员的工作目标。对连续3年不发展党员或连续2年以上没有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村级党组织要予以整顿,对党组织负责人要进行诫勉谈话。“两新”组织要注重做好在生产经营骨干、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的发展党员工作,逐步扩大党建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覆盖面。
4、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各级党组织要全面理解和掌握《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在继续坚持多年来发展党员工作中形成的“双学”培训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编号管理制和组织员谈话(报告)等制度的基础上,为切实加强对预备党员转正这一环节的工作,从今年开始,凡预备党员转正都必须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转正考察表》,并经各级党组织考察和县委组织员把关后,才能提交党(工)委会研究,做到“不经培养不发展、不经培训考试不发展、不经票决不发展、不经公示不发展、不经预审不发展、不经考察不转正”,切实把好“入口”关,努力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继续防止和避免因“入学”、“入伍”等突击发展党员现象。
5、健全完善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基层党支部担负培养发展的具体职责,要保证培养工作落实到位,发展对象条件成熟,基础资料规范完整。上级党(工)委担负着审批的重要职责,要认真落实派员列席基层发展党员会议及新党员谈话等制度。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对未召开党员大会、党委会发展党员或《党支部记录本》、《党委记录本》中没有记录以及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特别是在非公企业党组织中发展不在该企业工作的人员入党时,存在一些把关不严、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将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党组织三年内不得评为优秀,对主要责任者,要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2009年,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加大督察指导力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防止和克服发展党员中的不正之风;要强化工作职责,使各党(工)委书记、分管组织的副书记、党办主任、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发展党员工作中相应责任人的职责,全面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各基层党(工)委要认真组织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双学”培训、考试工作。在今年的培训考试工作中除县直工委自行组织外,试行以“乡镇(社区)党工委集中培训,组织部分片集中考试”的模式,试卷由县委组织部统一以片命题,开卷考试,包基层党(工)委组织员参加监考,组织部统一阅卷,考试合格者发放《发展党员“双学”培训考试合格证》。各基层党(工)委要于5月31日前完成培训工作,并将参加考试的预备党员、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名单报回县委组织部,考试工作要于6月20日前完成。
3、各基层党(工)委要严格按照发展计划统筹安排。今年的发展对象要严格从去年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中产生。此项工作要在7月底前完成计划的70%,全部计划要在11月底前完成。
4、新发展的预备党员花名和卡片要在年底前报县委组织部,同时要将年内转为正式党员形成的所有材料及时移交组织、人事部门存档,对因不及时移交造成档案资料丢失的,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5、今年新发展的学生党员,年龄统一截至1991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
6、农村各党支部印章启用后,发展党员工作中凡涉及支部书记签字的栏目全部要加盖支部印章。
附:
1、《二OO九年度年发展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计划数及包基层党(工)委组织员名单表》
2、《平遥县二OO九年度“双学”培训考试考区设置表》
3、《参加二OO九年度“双学”培训考试人员上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