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机关党的建设,紧跟党中央的伟大战略部署,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全省工作大局,着力机关党的工作的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在党的先进性建设、执政能力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及文明和谐机关建设等各方面进行了新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和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调整机关党建的工作思路。省直工委领导班子坚持求真、务实、创新的原则,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的精神,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机关党的建设的指导理论,明确提出机关党建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有机组成,要在各个方面深刻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把人的全面发展和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融入渗透到机关党建的具体实践中,把全局发展的要求与机关党建做好人的工作的要求直接联系起来,变“围着转”为直接融入中心,努力实现机关党建工作思路由“有为换有位”向“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转变。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那种中心工作见物不见人的片面发展观,以及经济建设与党的建设两张皮现象,从而有效地克服了机关党建工作边缘化倾向,使党建工作直接纳入以人为本的新的科学发展体系。不仅使“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成为机关党建工作的本质要求和每个机关党务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而且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和带头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等举措,充分调动领导机关广大党员和干部率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之成为引领和带动全省人民全面发展的主体力量构成。这种工作视野和职责的调整定位,丰富和深化了机关党建工作的内涵,使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具体化、形象化,便于操作和掌握。增强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时代性和创造性,为不断开创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局面理清了发展思路。
2、抓住党的先进性建设这个根本,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2005年1月至2006年5月,全省各级党政群团机关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全体共产党员,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分3批进行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这次教育活动,党员的党性和宗旨意识明显增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深扎根于广大党员的头脑中,落实到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上;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巩固;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明显强化,组织生活严格规范化、程序化;党风和领导作风、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改善;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些重点问题以及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些主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执政意识、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障。省直机关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后期共制定整改措施5238条(项),已落实4633条(项),着手解决和正在落实的431条(项);共出台保持先进性教育成果的制度和办法1366个,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3、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大规模、大力度培训党员干部。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先后提出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取得了新进展。全省各级机关党组织,始终坚持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教育和武装党员,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五年来,省直工委始终把抓理论武装工程放在机关党建工作的首位,大力度、大规模地组织培训学习。据初步统计,五年内先后通过省直党校系统组织举办省直机关党务干部、处级干部、理论骨干参加的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党章、党员权利和党内监督两个《条例》、学习《江泽民文选》、贯彻胡锦涛6·25重要讲话等专题培训班19650人次。显著提高了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提高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的自觉性、主动性,为我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提供了强大思想动力。
4、建立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2003年,省直工委制定了《关于省直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经省委办公厅转发全省各市、县和省直机关执行。5年来逐步形成了由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委组织部、省直工委三家共同组织,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党的工作责任制考核、省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以及纪检监察工作年度考核为内容的“四合一”考核制度。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抓机关党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广大党员关注机关党建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深化了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特别是省委明确把基层党建工作的成效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推动,对整个机关党建工作也是一个有力的促进。
5、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十六大以来,我省机关党的建设始终坚持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要求,注重抓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督促机关基层党组织及时换届改选,协同部门党组(党委)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注重对党员先进性意识的培育,从严格组织生活和党员标准入手,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和部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差的问题。注重制度建设和督促落实,使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近几年来,省直工委制定的有关方面的制度有:《关于严格组织生活的规定》、《基层党组织设置审批工作程序》、《党组织换届审批工作程序》、《机关党委、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副书记调整任免审批程序》、《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等。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省直系统立足实践,大力探索,积极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截至今年6月份,5个非公有制企业,18个新经济组织全部建立了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在市场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的覆盖面显著扩大。党对经济社会的领导地位得到切实加强,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创建了活动平台和有利条件。
6、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有效促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体系的形成。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新命题。据此省直工委提出省直机关在发展党内民主上应该也可以走先一步的工作思路。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切入点。相继制定了《关于省直机关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省直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省直机关“三服务、三促进”作风建设民意测评活动方案》等文件。积极扩大民主监督渠道,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民主意识在机关党员干部头脑中普遍有所加强,对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系的建设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各级机关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的有关规定,自觉主动地担负起严格党内监督的责任。省直工委制定了《关于加强机关党组织监督工作的意见》,由省委办公厅转发全省各市县和省直机关执行,并及时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经验,结合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申报重大事项等监督制度。不仅从制度上强化了党内民主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依法执政,而且使一些不正之风发现和解决在萌芽状态。与此同时,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加大清车、清房、制止奢侈浪费等专项治理工作的力度。5年来,共查处各类大要案件61起,挽回经济损失1.266亿元;清退机关干部多占住房140多套,收缴多占住房补交款1亿多元;清理违规配备使用小汽车370辆。机关党内民主监督的加强,为新时期发展党内民主找到一个突破口,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7、以完善党的工作责任制为重点,全面落实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下达后,省委成立了以张宝顺书记为组长的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制度和职责,有效地指导全省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在省委的领导和带动下,各级党委、党组普遍成立了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省直工委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对省直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的内容进行了完善和规范,同时对责任制考核办法也进行了修订完善,使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真正能反映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起到抓党建促发展的作用。省直工委还制定了《省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管理暂行规定》、《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副厅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小组)组织生活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等,使四个长效机制的贯彻落实在省直机关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检查组对省直机关一些单位随机抽查后认为,所受检查单位紧密结合山西实际和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创造和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切实推进了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了山西的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8、贯彻落实胡锦涛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省委“两年”活动要求,积极开展“三服务、三促进”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省直机关开展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促进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三服务、三促进”主题教育活动。强调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落实中央四个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相结合,与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和谐机关相结合。通过抓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使省直机关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加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开创我省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推动了省直机关的作风建设,提升了党政机关的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气氛在一些部门和单位初步形成。有效地提高了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强化了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通过这项活动,省直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建立联系点1141个,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3203个,设立举报电话1177部。截至5月底,共解决群众反映的现实问题2172个。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窗口单位普遍推行了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AB角零缺位制度。共产党员挂牌上岗,带头履行承诺。省直机关共有21419名党员参加了优质服务公开承诺,承诺涉及项目225个。
9、致力和谐建设,持续深入地开展“联企帮困”活动。十六大以来,全省各级机关党组织把向基层困难群众“送温暖、送爱心”作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省直工委连续5年在省直机关组织开展“联企帮困”活动。102个厅局单位参加这项活动。各单位把此项活动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围绕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后职工安置、特困户生活困难、观念转变、生产自救等问题,以及企业党组织建设,开展“一帮一”、“多帮一”活动。几年来,共为三十多家困难企业捐送慰问金467.76万元和价值928.97万元的米面油等生活用品。慰问特困职工家庭24188户。随着帮扶活动的持续开展,措施和方法不断改进。从单纯损赠物品提升到从政策、信息、法律援助、技能培训、设置就业岗位等方面帮助企业解决深层次的问题,积极帮助企业实行生产自救和摆脱困境。各帮扶单位共为特困企业筹资1083.73万元,在机关帮扶组引导下企业自筹资金和吸引外资达15582.51万元。帮扶组坚持以帮扶行动感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育人,在困难企业普遍建立了信息直报制度和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了解掌握企业动态和职工情绪,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了部分特困职工的不满情绪,消除了一些不稳定因素,为和谐山西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0、以创建文明和谐机关为载体,努力营造省直机关廉洁、高效、文明、和谐的良好风气。创建和谐山西,优化发展环境,是省委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山西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按照省委书记张宝顺同志的要求,省直机关开展了扎扎实实的创建文明和谐机关活动。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十一五”规划,从总体上对文明和谐机关创建活动作出规划,修改了省直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浓墨重彩地体现了和谐创建活动的新内容。文明和谐创建活动与落实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开展“三服务、三促进”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相结合,互相渗透,互相促进,使文明和谐创建活动有血有肉,生机勃勃,体现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项建设“四位一体”的新特点,使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成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文明和谐机关创建活动,5年来省直机关倡导开展的“人人都是软环境、公仆先是好公民”的道德教育活动日益深入人心,配合行政部门搞好效能建设更加主动自觉,广大机关干部职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良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十六大以来机关党建工作的新实践、新进展、新成就,给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以启迪:
———坚持不断地解放思想和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思路创新,是机关党建工作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关键。
———坚持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掌握思想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主动性,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斗争的中心环节。
———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党建工作,必须以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以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着力点,按照四项建设四位一体的新格局,注重抓好制度建设这个根本。
———坚持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必须落实好党的工作责任制这一龙头项目,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建设必须与领导体制、干部体制的改革结合起来,责任制考核及其成果应用、责任追究要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以党内民主引领和带动全社会的民主政治建设,领导机关必须带头探索和创新,努力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和监督体系的建设是当前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的机关党建工作,必须立足求真务实,立足以人为本,立足改革创新,这是当前和今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核心内容。